吴忠市拟推荐第十三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2-04

吴忠市拟推荐第十三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

按照自治区民委《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三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宁民委发〔2023〕39号)要求,吴忠市拟推荐申报第十三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公示如下:

1、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3、吴忠市朝阳小学

4、吴忠市方圆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6、利通区金积镇

7、利通区马莲渠乡巴浪湖村

8、利通区金星镇金星花园社区

9、利通区开元小学

10、利通区金星镇兰花热心小组慈善协会

11、古城清真寺

12、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13、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14、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川村

15、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博大社区

16、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

17、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8、青铜峡市财政局

19、青铜峡市邵岗镇

20、青铜峡市叶盛镇蒋滩村

21、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铝厂社区

22、青铜峡市第四中学

23、宁夏兴豆缘豆制品有限公司

24、盐池县麻黄山乡人民政府

25、盐池县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26、盐池县花马池镇北塘新村

27、盐池县第五中学

28、宁夏盐池恒纳地毯有限公司

29、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

30、同心县王团镇

31、同心县河西镇杨河套子村

32、同心县第二小学

33、田坤民间艺术绘画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推荐对象的问题或线索,请以电话、信函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统战部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行政中心825室(邮政编码:751100)。举报话:0953-2131007,2039187。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委统战部办公室825室。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市委统战部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推荐对象资格。

 

中共吴忠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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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 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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